[日期:2017-09-30] 来源:达州市民政局 作者:达州市民政局 阅读:545次[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的规定,按照和《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市级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通知》(达市人办〔2017〕102号)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今年9—12月对市民政局进行工作评议。为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助推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安排部署,主动接受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转变作风,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三)换届以来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四)勤政廉政、机关效能及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
(五)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三、工作评议调查组
组 长:吴应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廖小丹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
成 员:
文昌谦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民宗外侨委主任委员
谢长维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代工委主任
屠海云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
吕 芸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总工会副主席
罗欣然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赵春林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邹 宏 市人大内司委委员
周 芳 市人大内司委委员
工作评议调查组日常工作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
四、方法步骤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民政局工作评议调查组的安排,接受评议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9月13日至9月27日)
1.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市级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通知》(达市人办〔2017〕102号)等文件精神,明确评议目的、意义和要求,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形成主动接受评议的共识。
2.加强宣传动员。在报纸、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工作评议通告,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评议工作氛围。
3.召开评议动员大会。9月27日,由评议调查组到我局组织召开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市民政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代表、市老龄办及直属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动员大会。
4.制订接受评议工作方案。按照评议调查组的要求,局办公室制订切实可行的接受评议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评议务实高效开展。
(二)调查阶段(9月28日至10月22日)
1.对照检查。根据评议内容,全面查找各科室(单位)和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自查民政系统在贯彻实施宪法和有关法律、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依法履行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问题,切实增添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评议调查组报告。
2.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基层单位和群众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基层群众、有关单位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分析解剖。各科室(单位)针对自查、走访、座谈和其他途径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及时梳理分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做到在查中改、查中纠。
4.10月15日前,局办公室向评议调查组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征询评议调查组的意见。
(三)评议阶段(10月23日至11月10日)
1.按照评议调查组要求,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大会的各项工作。
2.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四)整改阶段(11月11日至12月31日)
1.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研究制订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闭会后15日内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2.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时限等要求,务实整改,确保评议意见落实见效。
3.对各科室(单位)落实评议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形成长效机制。
4.局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报告,按照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报告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工作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对市民政局实施工作评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务必高度重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主动接受评议监督,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形成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跃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党组成员、市老龄办主任徐华为联络员,李银、王坦坦具体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材料准备、整改跟踪等相关工作。各科室(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市局统一要求,按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肃工作纪律。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务必按照工作评议相关要求,严肃认真地对待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自觉主动配合评议调查小组开展工作评议,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领域评议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搪塞,确保工作评议和问题整改取得成效。对在工作评议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查处,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全面推进工作。要把评议工作与当前的民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解决服务对象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聚焦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盯全年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依法履行民政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奋力开创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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