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0-18] 来源:达州市民政局 作者:达州市民政局 阅读:1198次[字体:大 中 小]
为完善体制机制、落实责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全面提高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工作水平,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达州市民政局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拟定了《中共达州市委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在2017年10月23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回复意见、建议请发传真(0818-2121539)或发邮箱(4934329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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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民政局
2017年10月18日
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
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市地形复杂,区域性气候差异大,灾害发生频繁,防灾减灾任务重。春季多寒潮低温天气,夏季多伏旱和洪涝,秋季多连绵阴雨。近十年来我市先后遭受了旱灾、雪灾、地震、风雹、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新的更大挑战。当前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有待完善,防灾减灾基础依然薄弱、能力仍然不足,重救灾轻防灾减灾思想还比较普遍,救灾资源配置还不够合理,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强,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够普及。为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就深入推进我市防灾减灾救灾机制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要求,要紧密结合我市“12335”总体要求,聚焦同步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达州的宏伟蓝图,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高度重视减轻灾害风险,切实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将常态减灾作为基础性工作,坚持防灾减灾救灾过程有机统一,前后衔接,未雨绸缪,常抓不懈,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应对灾害能力。
——坚持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强化灾害风险防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建设,提升装备保障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科技在减灾救灾中的支撑作用,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强化统筹协调,科学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根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级党委和政府分级负责,就近指挥、统筹协调,在灾害应对中发挥相应主体作用、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进一步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目标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健全,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各级政府在灾害中的事权和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厘清,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不断健全,防灾减灾信息化水平、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全民防灾减灾意识、重大项目设防水平、综合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经济发展与防灾减灾建设相匹配,生态保护科学实施,同等致灾强度下灾害造成的损失不断减少,受灾群众得到更加有效保障,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得到更大发挥。
二、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体制
(四)统筹自然灾害管理。
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主要灾种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的防范部署和应急指挥作用,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应急保障、抢险救援、医疗防疫、恢复重建、社会动员、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建立减灾委员会与应急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等机构之间,以及与军队、武警部队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建立毗邻区域之间在灾情信息、应急保障、救灾物资、救援力量和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统筹谋划城市和农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监管为主线,以应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城乡建设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为依据,以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防灾减灾技术进步为支撑,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管理体系。
(五)统筹综合减灾。
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转变重救灾轻减灾思想,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对病险水库、行洪河道、易滑坡山体等灾害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和基础设施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推进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和自然灾害隐患点居民搬迁避让工程,居民住房建设要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危险地带。加强部门协调,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和维护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安置服务。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抗灾能力。积极搭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充分发挥相关科普宣传教育设施功能作用,建立防灾减灾技能培训专业机构,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景区、进寺庙、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统筹社区减灾资源和力量,制定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推进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深入创建全国、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争创国家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定期开展群众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居民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健全属地管理体制
(六)强化应急救灾主体责任。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相应主体作用,承担相应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规范灾害现场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领导指挥体系,强化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统筹使用和调配,发挥公安消防以及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抢险救援中的骨干作用。统一做好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对达到市级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市委、市政府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县(市、区)党委、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统筹灾害现场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指挥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房屋安全应急评估、群众转移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对未达到市级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受灾县(市、区)党委、政府统筹协调有关组织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统一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工作。
(七)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受灾群众积极性和能动性,坚持自觉、自愿、自主和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党员结对帮扶等支持作用,发扬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等不靠的优良传统,自己动手重建家园。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区)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机制。市有关部门会同受灾县(市、区)按照工作流程开展灾害损失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等工作。根据灾害损失情况,结合受灾县(市、区)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或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制定相关的救助政策和支持措施,确定灾后恢复重建省级补助资金规模。受灾县(市、区)党委、政府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加强对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恢复重建组织体系、规划体系、政策体系、实施体系和监管体系。充分调动受灾群众积极性,自己动手,重建家园。引导和支持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对一般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由受灾县(市、区)党委、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
(八)完善军地协调联动制度。
健全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建立地方党委和政府请求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完善军地间灾害预报预警、灾情动态、救灾需求、救援进展等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救灾应急专业力量建设,充实队伍,配置装备,强化培训,组织军地联合演练,完善以军队、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地方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灾害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将武警部队有关抢险救援应急力量纳入驻在地应急救援力量和组织指挥体系。完善军地联合保障机制,提升军地应急救援协作水平。
四、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
(九)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坚持鼓励支持、引导规范、效率优先、自愿自助原则,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政策法规,搭建协调服务平台和信息导向平台,落实税收优惠、人身保险、装备保障、业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措施。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行动评估和监管体系,完善救灾捐赠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和需求导向等工作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坚持政府推动、群众自愿、市场运作原则,强化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险保费合理分担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逐步扩大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保障服务水平。
五、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
(十一)强化灾害风险防范。
加快各种灾害监测站网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自然灾害立体监测和早期识别能力。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减灾能力调查,提升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加强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依托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快市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统一各部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出口。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建立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扩大社会公众覆盖面,有效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十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研究制定防灾减灾救灾信息传递与共享技术标准,建设涵盖主要涉灾部门的灾害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地理、人口、房屋、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数据信息共享,实现各种灾害风险隐患、预警、灾情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规范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完善激励机制,加强乡镇、村级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发挥灾害信息员在灾害隐患排查、灾害预警信息传达、灾情统计上报、防灾避险知识宣传等方面作用。强化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制定灾后损失评估有关技术标准,完善灾情定期会商机制,规范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流程。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制度,拓宽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公众知情权。规范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新闻发布,视情设立临时新闻中心,统一对外发布灾情。完善社会舆情应对机制,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提高社会舆情引导能力。
(十三)提升救灾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能力。
健全以“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主体,多灾易灾和偏远乡村救灾物资储备点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完善储备类型,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升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扩大储备库覆盖范围,优化储备布局,完善储备类型,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铁路、公路和航空等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机制。推进应急物资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协同保障能力。完善通信、能源等方面的应急保障预案,建立天空地一体应急通信网络。配置查灾核灾、应急救援设备装备,提高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期社会物资、运输工具和设施装备等的征用和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重大救灾装备租赁保障机制。
(十四)提升科技支撑水平。
统筹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科技资源和力量,建立科技支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了解灾害形成机理,预测分析灾害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尊重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合理化建议,为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提供科学支撑。建立自然灾害救助信息平台,通过和国家以及市县联网,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通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数据汇总、信息收集、灾害趋势分析预测、灾害风险与损失评估、效益效率评价等服务,为政府和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和决策依据。气象、地震、地理信息、电力、通信管理等部门推进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智慧城市、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新方法,为防御重大自然灾害和开展救助工作提供科技支撑。鼓励科研单位专家学者加强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推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科研成果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产业发展。
(十五)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加强与周边市(州)的交流,推进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本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要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对实施进度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科学应对、妥善解决。各级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试点示范,破解改革难题,积累改革经验,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有序深入。
(十七)加大防灾减灾救灾投入。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各级财政救灾补助政策,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科普宣传教育、社会力量培育、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风险防范、救援装备等方面经费的投入,确保防灾减灾救灾经费落到实处。鼓励社会力量和家庭、个人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投入,提高社区和家庭自救互救能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强化责任追究。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有关法规、规程和预案,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防灾减灾救灾制度体系。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方的责任;对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附: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分工方案
附
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分工方案
改革事项 | 具体举措 | 牵头部门 | 完成时间 |
健全统筹协调体制 | 1.统筹灾害管理。参照四川省减灾委员会工作职能,加强市级以下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防灾减灾救灾职能和能力建设。 | 市民政局 | 2018年 |
2.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市级以下减灾委员会与应急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机构之间,以及与军队、武警部队之间的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 | 市民政局、市政府应急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军分区、武警达州支队 | 2019年 | |
3.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级防灾标准,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单位等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持续推进 | |
4.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改造和质量提升,增加应急避难场所数量,提升应急避险保障能力。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 | 持续推进 | |
5.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短板,增强城市防洪能力,减少城市洪涝灾害发生。加强农业和林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态功能恢复,提升抗灾减灾能力。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
健全统筹协调体制 | 6.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单位。统筹各类资源,推进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探索制定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深入创建全国、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争创国家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 | 民政局 | 持续推进 |
健全属地管理体制 | 7.明确应对灾害事权划分。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对达到市级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市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县(市、区)党委、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 |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2019年 |
8.健全领导机构。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 市委编办、市政府应急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 2019年 | |
9.完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新机制。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 | 2019年 | |
10.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协调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细化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任务。 | 达州军分区、武警达州市支队、武警达州市消防支队 | 2019年 | |
11.完善军地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救灾应急专业力量建设,将武警部队有关抢险救援应急力量纳入驻在地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完善军地联合保障机制,组织军地联合演练,充分发挥军队、武警部队等参与抢险救灾的突击队作用。 | 达州军分区、武警达州市支队、武警达州市消防支队 | 201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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