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2021年重大疾病救助基金项目实施方案》,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对基层慈善会推荐上报的重大疾病患者救助申请进行了审核,确定了2021年符合条件的第二批次援助对象,现对38名拟救助患者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个人或组织认为有不符合条件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书面或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28-84423110、13608188812)。
附件:2021年重大疾病救助基金项目患者公示表(第二批次)
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收款单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8号
电话:028-84423090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联号:102651023907)
账号:4402233009024905168
收款单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8号
电话:028-84423090
邮编:6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