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灾区统筹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2011年12月29日,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拨第一批中央和省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4.12亿元。该资金将与各地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按照“专款专用,保障重点”的原则,根据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以不低于中央确定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分类救助。该资金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省民政厅)
收款单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8号
电话:028-84423090
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联号:102651023907)
账号:4402233009024905168
收款单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8号
电话:028-84423090
邮编:6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