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我会与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签订《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标准化美术教室建设项目资助协议》,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年4月-2026年4月,项目资金186300元。目前,项目已完结并申请结项,经我会对项目进行结项审核,认为其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现项目结项。
该项目完成标准化美术教室装饰装修工作,配备了室内桌椅、绘画工具、多媒体设备等设施设备;组织实施美育讲座20场,开展美育科普宣传6次,开展美育活动20次,项目获得县级融媒体专题报道1次。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项目资金总计支出187800.77元(超出1500.77元由宣汉县峰城镇中心校自行承担),符合项目既定目标和资金使用率。现对项目结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我会书面或来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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