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决策部署和新修改的慈善法,以规范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近日,民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加强慈善组织检查和执法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对慈善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检查;对与慈善组织关联、涉嫌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有关社会组织进行延伸检查;对以开展公益活动为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延伸检查。
通知强调,要重点检查善款募集、慈善财产管理使用、慈善项目实施和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大病救助、弱势群体帮扶、教育、医疗等慈善活动和慈善项目。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相关人员涉嫌私分、挪用、侵占慈善财产,假借慈善、公益等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从事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要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加强行刑衔接,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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