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慈善总会组织开展全省慈善会系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训
时间:
2015-04-23
浏览次数:
148
4月21日-22日,四川省慈善总会组织开展的全省慈善会系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训班在成都市金牛宾馆正式开班。
去年11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系统的安排和部署。这是我国慈善领域第一个以国务院名义出台的规范性、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慈善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为了贯彻落实该《意见》,在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以及中国慈善联合会的大力支持下,四川省慈善总会组织举办了此次“四川省慈善会系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训班”,旨在通过对《意见》的深入研读,进一步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意见》内容,抓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推进,社会慈善意识空前高涨的大好机遇,切实加强全省慈善会系统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补充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中国梦作出慈善事业应有的贡献。
此次为期两天的培训中,来自国家民政部、中国慈善联合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爱德基金会和香港理工大学等单位与机构的专家,将围绕《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总体解读、政府的救助需求和衔接支持、新常态下的慈善会战略选择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社区与慈善发展关系等内容向我省各地、市、州慈善会系统的130余名学员授课。
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省慈善总会副会长罗平恩在开班仪式上致辞,省民政厅副巡视员、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苟兴元主持培训。
(省慈善办 孙静 唐鹏)